2021年8月18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在昆明联合召开全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全面总结我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试点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会上,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法院、弥渡县人民法院、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法院及相关五家司法局做了视频交流发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宋广奇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高院滕鹏楚副院长指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一项有益举措,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体现,也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我省各级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了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为我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拉开了新帷幕。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重视不够、中心(站)硬件建设滞后、未按规定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司法确认通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各地法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谋划多元化解工作,打造富有法院特色的“枫桥经验”;二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多元解纷新合力。各级法院要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职能;三要立足自身实际,强化改革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经济较为发达地区,要将此项工作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经济欠发达、以农村为主的地区,要将此项工作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诉前委派调解强有力的法治力量。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宋广奇指出:在调解基础上改革创新发展的诉前委派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和诉讼之间建立一种新的调解矛盾纠纷方式,是新时期推进诉源治理,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基层法院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指导意见》《办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诉前委派调解的决策部署和省省高院党组、司法厅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和纵向联动机制,坚决完成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任务全覆盖。
此次会议设三级会场,主会场设在省司法厅,州(市)县司法局设分会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分管领导,16个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中级法院、司法厅分管领导,129个县(市、区)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司法局分管领导,省、州(市)、县(市、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共计1077人参会。
文:立案一庭 王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