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0日从云南省举行的“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之“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云南全省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236件12318人,结案率98.4%;二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750件9024人,审结率98.81%,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59件,判处172名被告人刑罚,圆满完成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介绍,全省三级法院成立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考核办法、线索移送办法等多项机制,有序、规范开展专项斗争。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片区调研,实现对全省17个中级人民法院全覆盖严督实导、一体化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把握好“从重从快”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不拔高、不降格,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各级法院强化院领导包案机制,“一把手”靠前指挥,亲自督抓重点案件审执工作,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孙小果案、德宏“8·29”系列案、保山“乔氏家族”案、怒江“12·18”系列案顺利审结,孙小果、陈伟等一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黑恶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乔永仁、臧鹏鹏、杨来周等一批长期横行作恶、称霸一方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从重判处。
坚决贯彻“打准打实打狠打彻底”要求,依法运用好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刑罚手段,组建执行工作专班,采取主动出击调查、多向查控财产和约谈、动员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等方式确保财产刑判项落到实处。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工作的十条措施》,加快涉案财产移交、评估、处置等流程。全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财产刑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1.2%,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3%,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率居全国前列,为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贡献了法院力量。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坚持“打”“治”“建”同步,积极与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共排查、发现线索2549条,全部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发出司法建议890条,按期回复率100%,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扫黑与“打伞”共促进,及时审结一大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惩长期盘踞大理娱乐场所的邓利勇涉黑组织等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有效服务了市域治理、基层治理和“六稳”“六保”大局。
“为高起点打造专业审判队伍,全省各级法院组建了以院庭长和刑事审判业务骨干为主体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多名法官进入全省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各级法院干警以钢铁般的意志投入斗争一线,凝心聚力、闻令而动,涌现出了一批扫黑先锋、先进典型。”李雪松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提升审判质效,着力提高法院系统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平安云南、法治云南贡献强有力的司法力量。
供稿:法治日报全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