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纠纷解决路上的“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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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24 09:11:19 打印 字号: | |

  推行“云解纷”信息平台、试行诉前有偿调解、将公证引入司法辅助、建立社区微法庭……近年来,云南昆明市政法机关全面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打造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取得显著成效。


  首创“法院+公证”司法辅助平台

  作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全国首创“法院+公证”司法辅助平台,推进诉源治理新机制建设。

  官渡区作为昆明主城区之一,是昆明交通枢纽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会展中心。近年来,随着官渡经济的飞速发展,矛盾纠纷发生率逐渐位居全市首位。

  日前,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晏晖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截至今年8月31日,官渡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693件,已结案15917件,法院受案数始终位居云南省基层法院前列。

  在繁重的审执压力下,官渡法院除肩负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外,积极探索新时期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开创了以公证调解为亮点的“官渡模式”,已成为纠纷解决路上的“急先锋”。比如,赵先生追讨欠款的案件经过公证调解很快解决。

  2019年4月26日下午,赵先生走进官渡法院,他将一面锦旗送给公证调解员陈谷芬。

  赵先生是昆明一家汽车配件销售公司的员工,2018年年底开始,负责公司货款追讨工作。半年时间,他帮公司打了10多起官司,成了官渡法院的常客。

  “我们公司成立25年,有10多家客户拖欠公司货款,拖欠时间最长的一笔货款3000多元,已拖了10年之久。”赵先生说,这些年,公司为了追讨这部分货款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他也碰了不少钉子。

  2019年春节后,赵先生备齐资料来到官渡区法院,起诉多家客户。立案庭受理后,将赵先生的案件分到了速裁庭,速裁庭法官审查后发现该批案件诉讼标的不大,且事实清楚,遂将案件分流到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驻官渡法院司法辅助中心。

  接案后,该司法辅助中心调解员陈谷芬第一时间与双方电话沟通,迅速联系到5名被告,且都对拖欠货款事宜及拖欠金额无异议,经过确认,双方表示愿意调解。但调解过程并不顺利。

  赵先生所在的这家汽配公司和昆明北市区一家汽修厂合作多年,一直是先供货后结账,但由于汽修厂的材料员、财务工作人员先后离职、病故,汽修厂不认这笔货款,直到2012年结算时,还拖欠7000多元货款。

  陈谷芬刚介入该案时,赵先生公司的客户很抵触。陈谷芬一遍又一遍给对方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理角度分析、疏导,并引导双方说出各自的顾虑和难处。针对双方的顾虑,她又继续做工作,在一次次的耐心沟通、调解下,对方终于同意将拖欠货款支付给赵先生供职的汽配公司。收到货款后,汽配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

  “追了6年多的货款,没想到一场调解帮我解决了大难题。”赵先生说,以前真没想到,拖欠公司10年的货款,调解员介入后,两天就解决了。

  陈谷芬是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驻官渡法院司法辅助中心的主力调解员,长期驻法院做调解。在她看来,公证处与官渡法院建立合作关系后,他们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对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办理流程更了解,收获也更多。

  早在2015年,官渡法院与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就联合成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尝试推行公证分担司法辅助机制,探索开展公证调解、公证送达等服务;2016年11月,双方又成立了“调解服务中心”。

  晏晖说:“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突出,而作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证员,也有能力承担一些司法辅助工作。他们参与案件调解,可以让法官将工作重心放到案件审判上。”

  2017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南被列为试点省份。

  2017年9月1日,原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驻官渡法院调解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驻官渡法院司法辅助中心”。

  “由于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从公证送达、公证调解、公证调查取证、公证参与财产保全、公证执行辅助等多维度,全面参与到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当中,因此更名。”晏晖说,除公证、商会、劳动仲裁参与调解外,官渡法院还将人民调解、特邀组织调解、医疗纠纷调解、证券期货调解、保险行业调解、涉侨纠纷调解引入法院,建立了“九位一体”调解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诉讼前。

  今年以来,官渡法院向多元调解组织移送案件5332件,调解成功1366件,其中经司法确认174件,司法确认涉案金额约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20万元,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29天。

 

  3天完成涉300多万元借贷纠纷调解
  不仅官渡法院,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也努力下好“诉前调解”棋,破解源头化解难题。
  2020年7月10日,昆明市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对首批特邀调解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后,该中心于7月20日正式运行。当天,一共有8起案件纠纷的当事人主动选择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其中一件标的额超过3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仅用时3天即完成诉前委派调解及司法确认。
  该案当事人孙先生多次向刘女士借款共计金额320万元,并先后出具了两份借条。期间,孙先生归还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孙先生以无法拿到工程款为由一直没有归还剩余借款。今年7月20日,刘女士前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打算起诉孙先生,要求他偿还欠款本金并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利息。
  五华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向当事人释明诉前委派调解具有“收费低、调处快、确认快、可申请执行”的优势,并经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先行调解。
  该中心特邀调解员陈颖拿到案件材料后,采取“一对一”方式,与当事人交流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并引导债权人刘女士考虑欠款标的额较大,债务人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希望其降低利息的计收标准,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孙先生于2020年7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刘女士借款本金310万元,利息以借款本金31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计收。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立即向法院申请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且按照规定,法院未收取案件受理费。
  该案调解结束后,刘女士说,来法院之前,她曾估算诉讼案件受理费或需31600元,法院审理即便适用简易程序也要3个月才能审结,从立案、递交证据、开庭到审结,她至少要跑四趟法院。但没想到,从进法院到领取司法确认裁定书,仅用了3天时间,且向特邀调解员支付的调解服务费只相当于法院诉讼费的50%。


  首推诉前有偿调解新模式
  近年来,五华法院立案数屡居云南省前列,2019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430件,截至2020年8月底已受理民商事案件10708件,法院压力逐年递增。
  2018年6月,五华区被云南省委政法委确定为云南省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试点县区之一。五华区司法局以此为契机,盘点调解资源、创新调解机制,并于今年7月10日挂牌成立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中心,也是云南首个诉前委派调解中心。中心下设金融纠纷调解室、传统民事纠纷调解室、商事纠纷调解室、保险纠纷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等10个调解室,引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派的案件,并与五华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
  据五华区司法局局长王瑜介绍,法院受理民事纠纷前,经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委派至该中心,中心分配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共同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部门将启动快速执行通道。
  “目前,该中心探索实行低价有偿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特邀调解员可以在不超过诉讼费50%的范围内与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服务费用。”五华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娅妮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调解期限最长30日。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该中心将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把案件由调解平台推送至立案平台,因此对调解不成功需要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只要当事人在调解期间提交的材料完备、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直接立案,当事人不必为立案再跑一次法院。
  李娅妮表示,目前该中心共受理委派调解案件55件,调解成功14件,涉案标的达600多万元。
  为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五华区法院配备15个快审团队对接、指导该中心的调解工作。“法院对进驻该中心的调解组织及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五华法院立案庭庭长马俊梅说。
  同时,五华区司法局确定进驻该中心的调解组织和人员资格标准,建立调解组织和人员准入、退出机制;负责对进驻调解组织的人员审核、遴选、推荐等工作。为确保调解人员专业水平,五华区成立了诉前委派特邀调解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特邀调解员选任的要求是:执业5年以上、3年内未受过处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才有资格报名。我们通过自主报名、资格初审、小组审核、人选公示等程序,选择7名职业素养高、执业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第一批入驻该中心的特邀调解员,以确保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王瑜说。
  据了解,五华区司法局还专门制定了调解案件办理的四步流程:诉前引导分流、确认及委派、案号管理、司法确认。
  李娅妮介绍,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前引导辅导区,由专职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分别告知:对于标的5万元以内符合人民法院速裁程序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人民调解或诉讼立案;对于标的5万元以上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人民调解或诉前委派调解或者诉讼,由当事人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当事人选择调解后,首先需要签订《调解确认书》,工作人员编立相应案件号后,向上述中心发出《委派调解函》,中心再将案件分配给特邀调解员。
  该中心试行诉前委派调解按照不超过诉讼费50%的标准收费,由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法院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对于不适宜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法院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在五华法院法官牛文合看来,这种调解模式,既有利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又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董杨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