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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云审理”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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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9 11:10:37 打印 字号: | |

7月3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运用智慧法院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面对面”开庭审理,实现智慧法院庭审系统助力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本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祥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燕平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被告人的指定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加案件庭审。案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庭审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系婚外情关系,后张某某向赵某某提出分手,赵某某跟踪张某某后发现她与另一名男子有暧昧关系,便心生怨恨多次威胁要将张某某杀死。2019年5月14日晚20时许,赵某某驾驶自己的大众牌轿车,拿着自己多年前购买的一枚手榴弹来到张某某住处,在卧室内与张某某发生争吵,赵某某将手榴弹拿出压在两人身体之间引爆,手榴弹爆炸后两人并未死亡,赵某某又到厨房内拿了一把菜刀返回房间,用菜刀切割躺在床上的张某某的颈部,又用菜刀割自己的颈部。后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某经治疗后已康复。

整个庭审实现语音、图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辩认、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项证据时时进行现场展示。庭审程序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保护了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以庭审为中心。

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作者单位: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王琴)

 


 

 

 
责任编辑:云南高院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