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全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31个机构,包括: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刑五庭、民一庭、民二庭、知识产权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一庭、审监二庭、执行局、书记员管理处、研究室共19个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外事处、新闻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老干部办公室、司法技术处、司法警察总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共9个司法政务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共2个党务部门。管辖17个中级人民法院,131个基层人民法院。
下设 2 家二级预算单位,2 家三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级预算单位为: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机构有12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共8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共4个司法政务部门,管辖2个基层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内设机构有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共3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2个司法政务部门。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内设机构有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共3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2个司法政务部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及铁路法机关两级三院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全省法院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全体干警终身课题,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政治轮训,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践行初心使命、奋进新时代的不竭动力。
二是着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及背后的黑势力和“保护伞”,切实维护边疆稳定。严惩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纠纷,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产权,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切实把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工作,依法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国家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和拓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边疆民族地区治理。
三是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审判权监管不到位教训,健全重大案件统一协调管理机制,扎牢审判监督管理“笼子”,强化审判管理责任落实,严格案件流程管控、质量评查、质效考核,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审判权在监督下规范运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财产,严格适用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诉讼,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促进纠纷及时便捷有效解决。加大立案工作巡查督导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期间在线诉讼成果,让更多诉讼事项在网上办理。
五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省法院干警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开展孙小果案警示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法纪教育,强化以案促改,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机制。组织开展“落实年”活动,强化问效问责,推动全省法院形成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作风。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全省法院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4人,其中:行政编制64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59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9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9人,其中: 离休9人,退休240人。
车辆编制76辆,实有车辆7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院2020年财务总收入76,30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21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86.4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346.04万元,同比减少26.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832.11万元,同比减少24.57%;上年结转减少2513.93万元,同比减少96.68%。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涉密网建设经费项目取消,涉密网建设经费减少;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76,30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219.13万元,上年结转86.4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219.13万元(本级财力24,354.1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7,264.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4,367.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3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346.04万元,同比减少26.38%,其中:本年收入减少24832.11万元,同比减少24.57%;上年结转减少2513.93万元,同比减少96.68%。本年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级财力减少5820.11万元,同比减少19.29%;执法办案补助增加1810.00万元,同比增加7.11%;收费成本补偿减少21056万元,同比减少46.3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增加234.00万元,同比增加100%。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涉密网建设经费项目取消,涉密网建设经费减少;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投入(减少法院系统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651万元、减少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经费7126万元、减少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1681万元、减少全省法官培训经费175万元、减少全省法院办案场所大型修缮经费1400万元、减少全省法院跨区域及大要案经费200万元、减少电话专线租金经费1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全省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实际,调增全省执法办案补助经费;二是省高院增加劳务派遣制人员费用,加大司法辅助保障力度。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预算总支出76,305.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2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8.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8万元,同比减少0.39%,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1,710.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74.63万元,同比减少28.65%,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涉密网建设经费项目取消,涉密网建设经费减少;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投入(减少法院系统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651万元、减少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经费7126万元、减少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1681万元、减少全省法官培训经费175万元、减少全省法院办案场所大型修缮经费1400万元、减少全省法院跨区域及大要案经费200万元、减少电话专线租金经费1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支出12,274.62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支出84.00万元,主要用于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执法办案执法经费(诉讼业务经费46万元,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3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事业运行支出96.15万元,主要用于法官进修学院事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61,626.59万元,一是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0389.02万元:其中枪弹款19.73万元,服装经费14.58万元,人民陪审员经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25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858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24.71万元,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经费9600万元,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5638万元,全省法官培训经费550万元,法院系统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8412万元,全省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含债务)经费4533万元,全省法院办案场所大型修缮经费1900万元,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补助经费7774万元,全省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含债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6000万元,全省法院办案场所大型修缮执法办案补助经费2000万元,全省法院办案业务提质增效专项经费1900万元,全省法院跨区域及大要案经费800万元,司法辅助业务经费234万元。二是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772.69万元:其中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5.11万元,服装经费4.58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96万元,诉讼业务经费100万元,执法办案业务经费521万元,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46万元。三是用于昆明铁路运输法院406.66万元:其中铁路移交补偿款开展信息化建设经费130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7.67万元,服装经费5.99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8万元,诉讼业务经费100万元,执法办案业务经费85万元。四是用于开远铁路运输法院58.22万元:其中铁路移交补偿款进行信息化建设经费20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2.56万元,服装经费3.26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32.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93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离退休事业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3.1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9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000.7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3,00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4.36万元)。
津贴补贴4,54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1.75万元,项目支出40.05万元)。
奖金1,58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35万元)。
绩效工资5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19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7万元)。
住房公积金1,00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70万元)。
办公费12,36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90万元,项目支出11,708.77万元)。
印刷费27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万元,项目支出250.31万元)。
咨询费2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00万元)。
手续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水费1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7万元)。
电费12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5万元)。
邮电费14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3万元,项目支出26.80万元)。
物业管理费1,13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2万元,项目支出1,078.95万元)。
差旅费1,25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6万元,项目支出1,163.21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12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5.00万元)。
维修(护)费3,9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万元,项目支出3,979.00万元)。
租赁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会议费5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0万元,项目支出4.35万元)。
培训费65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3万元,项目支出603.30万元)。
公务接待费6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万元)。
专用材料费19.7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73万元)。
被装购置费28.4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8.41万元)。
劳务费1,356.9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56.99万元)。
委托业务费649.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49.44万元)。
工会经费12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9万元)。
福利费1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9万元,项目支出6.7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3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0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20万元,项目支出32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20,53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533.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914.7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14.77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89.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9.0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8,787.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787.7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个,采购预算总额4,14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3.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14.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7.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1.70万元,较上年减少28.12万元,下降4.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省以下法院的因公出国(境)费统一在省高院进行预决算编报。全省法院系统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2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7.41%,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18人次。
减少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9.50万元,较上年减少6.40万元,下降3.44%,预计五个预算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94次,共计接待9972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是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执行2019年1月云南省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事项审批流程,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7.20万元,较上年减少11.72万元,下降3.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20万元,较上年减少11.72万元,下降3.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停洗车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的事前审批制度,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重点项目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云南法院2020年信息化项目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司法廉洁”的原则,重点抓好“两个一站式建设”,做好以下几个方向的推进工作:一是推进审判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变革,加快云南“智慧法院”建设;二是着力保障法院业务专网、各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三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四是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努力实现以下质效指标:1、云南法院智慧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搬迁法院信息化设施达标率超过85%;2、云南法院诉讼智能一体化项目建设,全省149个法院实现全接入;3、云南法院审判、执行数据智能分析与支撑服务工程,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使用率超过50%;4、云南法院阳光司法智能辅助监察、督查、检查系统工程,数字法庭、服务窗口接入率超过50%;5、云南法院全方位安保一体化指挥系统工程,中院警务指挥中心建设和接入超过8个;6、云南法院网络安全与保密网安全防护提升项目,网络安全事件发生不超过5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4个行政单位及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370.77万元:一是行政运行12274.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12万元,同比减少0.66%,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减少,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事业运行9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万元,同比增加5.37%,增加的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事业运行成本增加,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