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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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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05 15:59:2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 2019年12月6日上午09:00,由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某、黄某某等六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龙陵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龙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

由于该案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提升庭审质效,本案主审法官多次就该案的情况与合议庭成员进行沟通,对案件进行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握,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陵县人民法院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严格梳理把关,打准、打稳、打狠,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此次公开审理,不仅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更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龙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