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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两个一站式”建设之“官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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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晖 严华 张英才  发布时间:2019-12-04 14:47:0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创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立足地方纠纷预防和源头治理,把“两个一站式”建设作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性环节,融合“司法为民、公证司法”工作主线及“枫桥经验”,不断探索推进纠纷解决体系的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打造了新时代官渡法院版“枫桥经验”。

官渡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特点

实现主体参与多元化。官渡法院在传承和创新“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实现了综治,司法局、民政局等政府部门,公检等司法部门,劳动、商事等仲裁机构,商会、保险等调解组织,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还有各个领域的个人代表等诸多主体的共同参与。

实现调解主体的多元化。官渡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保险调解”、“商会调解”、“证券期货调解”、“劳动仲裁调解”、“医疗纠纷调解”“特邀调解”“公证调解”等多层次、规范化、专业化调解主体的优势,集众家之所长,使社会自治功能作用最大化。多元对接已经从法院主动邀请、单向输入逐渐引导向双向互动转变,包括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在内的各类组织为了寻求更好发展,开始主动寻求加入法院调解工作,共治共享共建局面已逐渐进入良性循环。

实现衔接对象多元化。过去法院的调解重心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借贷等传统民事案件领域,与人民调解的对象高度重合。而随着参与主体的数量和专业性不断加强,诉调衔接的对象已经覆盖了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证券期货、涉侨以及各类商事领域,更加专业和规范,也更具有针对性。

实现矛盾递进解决的多元化。建立“递进式”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第一层,对于大量属地性、涉民生的纠纷,依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作用,解决在基层;第二层,对于专业性、类型化纠纷,充分利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化解;第三层,对于重大敏感、群体性等矛盾纠纷,借助基层党政机关的力量,通过协调和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第四层,对于确实无法通过上述手段化解的纠纷,经法院诉讼或裁判化解,形成规范指引。

 流程简化,无缝衔接“分、调、裁、审”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导诉中心、审判中心软硬件全面升级官渡法院出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以“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科学决策、服务审判管理”为着眼点,对整个诉讼服务中心作出具体规划。诉讼服务中心设“六大区域、八项职能”。“六大区域”即诉讼引导区、立案审查区、立案调解区、自助服务区、群众等候区和信访接待区。“六大区域”分别承担“八项职能”。“八大职能”即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司法救助、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

20191月,官渡法院打造完成云南省基层法院首个安检导诉中心,将原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台前移至安检导诉中心,设置专职导诉员和经验丰富、热心服务、年富力强的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轮替的兼职导诉员,以医院“门诊式”导诉分流人群,第一时间提供诉讼服务——引导诉讼、案件查询、接转材料、联系法官等;前移各类诉讼材料,方便当事人自助取用;前移法律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已设置“法律援助”平台的基础上,在安检导诉中心新增设置“法律咨询”平台,不用通过安检即可以为急需得到帮助的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前移“涉军纠纷、涉侨纠纷、涉‘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纠纷、涉劳动争议纠纷、涉非公经济纠纷”案件绿色通道,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对接,专人负责立案,实现便捷立案,高效审理;前移自助服务区,在安检导诉中心设置自助填写区域,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样式,让群众不出法院即可填写备齐诉讼所需规范文书材料;前移信访接待窗口,全面认真地听取和回应信访人诉求。

诉讼服务中心借助法院信息化建设,设置自助立案柜员机,并于2019年8月13日开通;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办案、网上信访三位一体的网络服务体系,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审判中心打造了法治文化大厅、新型数字化、专业化审委会会议室,9个标准化、数字化法庭,新型未成年人审判法庭,新型家事、商事法庭,心理疏导室,“云解纷”调解室等,推动官渡法院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大中心”整合资源,高效实现案件一站式化解官渡法院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繁简分流机制示范法院。安检导诉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中心呈“品”字型排列,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下设诉调对接中心和司法辅助中心,整合内外司法资源,实现安检导诉、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等核心主业科学合理布局、无缝衔接,形成了立案有人管、纠纷有人调、调解不成有人判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三大中心找准分(流)、调(解)、(速)裁三个核心要素,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一分”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增加导诉分流,在安检导诉大厅增设分流机制,由立案庭导诉员、业务庭轮值导诉员及司法局派驻援助律师组成导诉分流人员,将不属于法院处理的矛盾纠纷分流至院外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处理;二是诉前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由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员及立案庭分流员组成的专门分流团队,将具有调解意愿的矛盾纠纷直接引入解纷前端枢纽“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多元化解;三是对于缺乏调解可能性的案件,根据“案由+要素”的标准进行再次分流,疑难复杂案件直接进入精审程序,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进入速裁程序。“二调”指9个特邀调解组织、138名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后台,通过线上线下设置诉前和诉中调解窗口,根据案件类型委托或委派各类调解员进行调解。“三裁”指建立速裁机制,组建速裁庭,适合快审案件分流至速裁庭审判,实现“简案快办、简出效率”。2017年至今,官渡法院移送多元调解组织诉前调解纠纷共计22974件,调解成功6222件,撤回起诉申请978件,司法确认1602件,司法确认涉案金额约5.29亿,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800余万元。

“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内外合力严把案件出口审判质效。官渡法院将简案速裁作为内部多元化的切入点,依托专业化分案,在速裁庭内部按类别设置专业速裁团队,保证质效的同时再提速,依托“1+1+N”模式,团队平均结案1380件,用不超过全院10%的人员办理了同期民商事收案数55.61%的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0%,审判质效大幅度提升。在过去两年审判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制定出《速裁审判庭工作规则》《速裁案件转移规范》等制度性文件十余项。

繁案精审方面,坚持专业化为主,与速裁专业团队匹配,在精审中设置专业团队接收速裁专业团队分流案件,并制定模块化审理规则,以“专业化”“无缝对接”促进繁案审判再提质、再提速。近两年,精审团队按“1+1+1”模式,团队平均结案329件,与速裁的结案比约4:1。精审团队重调研促审判,实践与理论成果相互转换,近两年来共有6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撰写论文12篇。

 创新做加法,立体打造“十位一体”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

“法院+公证”,开创司法辅助新模式官渡法院与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在全国首创诉讼公证诉调对接平台。2015年双方联合成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2017年3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共同举办了“司法实践中民商事司法确认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分别就公证制度、公司制度与司法确认的衔接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2017年9月该平台正式升级为“司法辅助中心”。伴随着平台升级,双方协作由点及面、不断深化,从探索初期以公证送达和公证参与调解为主,发展到如今涵盖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调查取证、参与财产保全、参与执行以及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六大业务分支的综合服务,实现公证对司法辅助事务的全面承接,有效扩充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2018年2月,双方又在法院拍卖房领域创新推出以法律风险评估、按揭贷款支持、税务筹划、产权登记代办为主要内容的“安心拍”一站式服务,该举措在全国也属首创。

为保障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权利、义务和责任明晰,官渡法院与明信公证处先后共同制定了《官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关于设立公证员中立性调处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委托/委派公证机构调解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取证机制实施办法》等12项制度文件,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为实现双方协作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官渡法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在全省率先对司法辅助事务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模式,拟定全省首个司法辅助事务采购范围和采购标准的范本,这是云南省首个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公证机构司法辅助事务的成功案例,为社会化购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服务作出了示范。截止目前,已经连续三年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公证辅助司法事务,招标金额也从最初的100万元发展到目前的300万元。

至2019年10月,送达文书24465件,调解成功4029件,辅助完成执行查解封7473件;辅助完成执行线索查询60742件。2018年4月, 在拍卖房屋领域全国首创开展以法律风险评估、按揭贷款支持、税务筹划、产权登记代办为主要内容的“安心拍”一站式服务,迄今已成功拍出129套房产,涉案金额近2亿元。

2017年6月29日,最高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将云南省列为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之一。201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以官渡法院和明信公证处的合作解纷模式为范例之一,正式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法院+商会调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13年7月,官渡法院与官渡区工商联共同设立全省法院系统首家 “商会调解室”,将商会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并出台了《关于建立商会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的实施意见(试行)》,以规范商会调解的有效运行。除了在法院内成立商会调解室,官渡法院先后在辖区内最大的蔬菜、水果、家具、汽配摩配、建材、茶叶等市场成立20多个商会调解室。其中,官渡区工商联在东聚汽配城设立了调解室,专门调解汽车摩托车后市场行业内的民商事纠纷。2019年1月,东聚汽配城调解室正式成为官渡区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之一。法官定期到商会调解室对调解人员就法律法规、法言法语、调解技巧、笔录制作等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

为保证商会调解室的有效运行,官渡区工商联与官渡区法院立足“绿色通道”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费保障制度”“业务指导和培训制度”“调解协议评阅制度”“台账登记和报送制度”等合作机制,共同促进企业、行业市场的良性运行,并进行风险的预判和防范。

经过多年探索,商会调解室的作用已从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发展延伸至根据调解和审判中发现的市场问题进行风险预判。商会调解整合了法院、工商联和商会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同时,商会调解也是法院支持和服务非公经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助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有益尝试。

2017年1月至今,通过线上线下在院外采用非诉方式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二万余件;接受口头咨询的矛盾纠纷近一万件。一支民间商事调解队伍在各个市场培育起来,小额商事诉讼案件明显减少。

“法院+劳动仲裁”,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官渡法院与省、市、区三级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司法部门、劳动争议仲裁院互联互通、协作配合,构建起合力化解劳资纠纷的司法、行政、仲裁大平台。以往劳动仲裁的调解率为50%左右,双方建立协调联系机制以来,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90%以上。2016年,依托裁审衔接平台,官渡法院妥善化解了在云南省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由民航机长辞职引发的30件劳动争议纠纷。

2018年伊始,官渡法院在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了“诉调对接分中心”,在裁审结合、诉调对接及发挥法院专业合议庭优势上实现强强联合。该项裁审衔接工作具有全国首创意义,官渡法院也因工作成效突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9年,官渡法院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成立了西南地区首家劳动争议审判庭。近三年来,官渡法院审理各类涉农民工案件2427件,涉及3069名农民工当事人,涉案款项6610.5万元,其中1100余件案件调解撤诉结案。

“法院+社会力量”,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通过近两年努力,逐步构建起“内外多元”、“立体对接”的“十位一体”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首创了“人民调解进法院”机制,至今,人民调解室已成功化解各类纠纷4025件,接待咨询16500件左右。与云南省保监局联合设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32家保险公司轮流派遣保险调解员驻院参与诉调对接,2017年全省首家启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至今已成功调解涉保险纠纷案件1200余件。与区医调委组建医疗调解室,迄今已成功化解医疗纠纷295件。与云南省证券期货调委会建立首家证券期货调解室,与区侨联一并被云南省高院指定作为全省涉侨解纷试点。官渡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选派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律师调解工作室正式入驻官渡法院。

“线下十位一体+云解纷”,延伸“两个一站式”覆盖广度

 官渡法院是云南省委政法委最早的云南省开展“云解纷”平台建设的试点法院。在改革试点中,官渡法院秉持“服务于民、便利于民”的原则,开展线上线下综合施策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简化流程、完善功能、提升性能、优化用户界面等措施,完善“云解纷”信息系统,提高群众体验感,让群众便于、乐于使用“云解纷”信息系统,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云解纷”进入官渡法院后,依托“十位一体”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工作。以东聚汽配城商会调解室为例,因会员单位分布在全省各个地州,“云解纷”平台跨越了地域空间限制,聚齐双方当事人、调解员、行业专家联网进行调解、网上及时履行,大大提高了会员单位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

2018年10月11日,在原有的保险诉调调解室的基础上,运用“云解纷”平台,在人保财险昆明市分公司正式设立官渡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人保财险试点工作室”。

除了在调解组织使用“云解纷”平台外,官渡区法院还将平台合作推广到了其他基层行政单位。2018年12月5日,官渡区法院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联合开展“云解纷”试点工作并达成共识,在交警五大队设立交通及涉保险案件化解纠纷的“云解纷”调解点,大量涉及道路交通损害纠纷案件可在诉到法院前得到有效化解。

2018年“云解纷”平台运行至今,录入调解案件6914件,成功化解纠纷873件;视频连线调解405件,视频连线调解成功198件。

“一庭+三所一处”,拓展“两个一站式”辐射深度

在推动非诉解纷模式的过程中,官渡法院不忘人民法院在地方社会治理中的作用。2018年,官渡法院从地方综治角度出发,以法院人民法庭为圆心,先后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建立“一庭三所一处”诉调联动机制,围绕发生在辖区内的案件,保持信息共享,强化联动协作。对于有一定影响或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先受案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及时互相通报,第一时间掌握事态起因,第一时间了解案情,保证信息通畅,结合各自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长处,形成联合化解、互相补台化解的模式,高质高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8年9月,官渡法院金马法庭升级探索 “一庭三所一处”机制:多家基层单位联合打造“1+4+1+N”模式,即金马街道办+金马法庭“一庭三所”+官渡区检察院驻金马街道检察室+多名人民调解员,集中社会力量化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最高院周强院长曾对官渡法院依托“一庭三所一处”构建的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工作机制给予高度肯定。

依靠党政统筹,广纳社会力量,保障“两个一站式”建设可持续发展

官渡法院争取到资金1105万余元,用于外包及多元解纷,确保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及“十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19年完成办公区域整体改造后,用于安检导诉的场地面积达700平方米、诉调对接办公场所200平方米、公证司法辅助办公场所220平方米;常设家事、医疗、证券、保险、律师、在线等特色调解室、心理疏导室等数十间。在多方调解主体的配合支持下,目前常驻官渡法院有公证处司法辅助人员42名、人民调解员6名、医疗纠纷调解员4名、保险行业调解员2名、商会调解员2名;轮值、轮案参与多元调解有特邀调解员138名、律师调解员53名、劳动争议调解员2名以及证券期货调解员2名。上述多元调解和司法辅助人员约占现有工作人员的40%。为了规范人财物管理,形成非诉解纷合力,制定了《关于特邀调解组织(员)的准入办法》《公证调解服务中心工作规则》等制度共计十六项。

近年来,官渡法院“两个一站式”的探索成绩喜人:2018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获得“全省优秀诉讼服务中心”荣誉称号;2019年,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服务质效指标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自2018年来,省内外80多家法院到官渡法院学习交流多元解纷机制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是云南省基层法院首个案件导诉中心,2019年官渡法院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法院参加了由中央政法委指导、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新时代纠纷机制创新交流会。

“东骧神骏护法安天下,古渡渔灯映德润人心”,改革之路任重道远,官渡区人民法院以“建一流制度、强一流管理、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改革目标,不断在实践中赋予“枫桥经验”以新的时代内涵和价值,探索具有官渡法院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责任编辑:董杨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