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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宣传进社区已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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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22 14:47:51 打印 字号: | |

我们老百姓啊,一年到头赚点钱不容易,黑恶势力让人痛恨,我们支持国家开展的扫黑除恶。

 

我从新闻里、街上看到好多扫黑除恶的宣传,觉得你们做的很到位,相信我们的治安会越来越好。 

扫黑除恶让我越来越有安全感,对于未来的生活和工作,越来越有信心啦! 

扫黑除恶让我感到非常开心的是,我们的下一代将拥有更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点赞!

原来我们这里还有摩托车、自行车被偷走的事,这两年没有了,治安、环境各方面都提高了。

418号上午,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滇源街道、松华街道、双龙街道、阿子营街道在松华街道小河社区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盘龙法院刑一庭、环资庭部分干警精神饱满地参加集中宣传。

417上午,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滇源街道、松华街道、双龙街道、阿子营街道在滇源街道机关大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盘龙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申开勇和部分干警参加集中宣传。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法治文艺表演、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宣传,吸引了大批过往群众驻足参与。

盘龙法院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

恰逢滇源街道赶集日,来往群众较多。现场宣讲活动结束后,申开勇庭长继续带领干警及盘龙法院驻三转湾村扶贫工作队员张书伦沿街入户宣传,听取商户意见建议,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活动中,盘龙法院进一步向广大群众表明了法院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把扫黑除恶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辐射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Q:

什么是保护伞

A: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Q:

举报有没有奖励?会不会被打击报复?

A: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Q:

那怎么举报?

A:

举报电话:

 

昆明市:

0871-67432485(市扫黑办)

0871-63966864(市纪委监委)

0871-64096532(市中院)

0871-65701000(市检察院)

0871-63015198(市公安局)

0871-63139895(市司法局)

 

盘龙区:

0871-65099503(区扫黑办)

0871-63165865 (区纪委监委)

0871-64884264(区法院)

0871-66106010(区检察院)

0871-63180332(区司法局)

0871-65152110(区公安分局)

 

电子邮箱:

 

昆明市:kmshcebgs@163.com

盘龙区:plshcebgs@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

 

昆明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西北角3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50500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8号区行政中心1-156室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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