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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法院公开审理涉黑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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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17 09:34:51 打印 字号: | |

晋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23人涉黑案

410日至11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敏等23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开设赌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以来,被告人朱某敏组织邀约被告人高某等人在玉溪市红塔区、晋宁昆阳等地进行赌博违法活动的过程中,以亲友、老乡为纽带,以抱团取暖、讲义气为条件,逐步形成了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朱某敏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陈某勇等人为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被告人王某胜等人为一般参加者。朱某敏通过为组织成员提供经济来源,支付生活医疗费用,组织成员外出旅游,乃至在案发后,仍然安排李某到看守所给在押的王某、朱某等人送财物。

201612月,朱某敏对不服从领导的组织成员高某,采取暴力殴打、切断经济来源等方式,将高某赶出该组织。该组织形成了以维护朱某敏非法权威、确立强势地位为前提,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为主要手段,通过控制黄、赌等非法行业获取利益为共同目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朱某敏的领导下,以暴力为主要手段,通过实施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壮大声势、扩大影响。自2014年底以来,通过暴力、暴力威胁、滋扰、逞强争霸等方式控制了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田心村、张家村地下卖淫市场、昆阳附近地区的地下赌博市场,通过收取保护费、组织卖淫等手段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截止201712月,该组织采用敲诈勒索、赌博、抢劫、组织卖淫,容留、介绍卖淫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共计人民币72万余元。该组织成员以非法获利维持日常生活开支,购买刀具等作案工具,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该组织在朱某敏的领导下购买钢管、刀具,制作爆炸物等工具,多次在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田心村、张家村、演艺吧、KTV会所等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犯罪活动,让更多的人害怕、畏惧,造成非法影响力,进而为该组织控制地下卖淫市场、赌博市场提供暴力支撑。

该组织在朱某敏的领导下实施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造成一人重伤(二级)、五人轻伤、六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昆阳地区形成了非法强势地位和恶劣影响,当地涉、涉人员在受到欺压时由于惧怕报复而不敢举报控告,只能屈从于该组织的强势地位和非法秩序之下。该组织成员屡次在街道、KTV会所等公共场所持械殴斗,对生活在昆阳地区的普通群众肆意欺凌,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到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上述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阶段,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及群众代表1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同时,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案件将择期宣判。

 

双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6人涉恶案

413日,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5月至6月,被告人刘某等16名被告人按照不同分工共谋在双江自治县境内合伙坐庄开设百家乐赌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七次变换赌博地点实施违法犯罪,形成了以被告人刘某为纠集者,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实事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实事、定罪、量刑、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因案件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案件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