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中央扫黑除恶督第20督导组与云南省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云南高院迅速制定出台第一个整改方案和意见。整改方案和意见梳理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部署整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要求云南全省法院限时完成整改,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立改见效。
此前,在4月5日中央督导组对云南省委进行第一次意见反馈后,云南高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侯建军从七个方面提出了贯彻意见和要求。4月8日,云南高院再次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视频会议,侯建军再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进行了再发动,再部署。
云南高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意见,结合云南高院两次在全省17个中院组织开展的专项斗争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依法打击、综合治理、宣传发动、组织推动等六个方面深挖问题根源,找准解决路径,采取有力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家法院立即进行整改,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法院一把手要强化直接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要强化分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把专项斗争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审判和执行活动全过程,全员参与,系统推进。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黑恶和“保护伞”犯罪
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严格把握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更好地发挥刑罚的惩戒作用。要充分运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体现“打财断血”要求,切实挖掉涉黑涉恶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政治根基。要强化审判指导,加强沟通配合,加快办案节奏。严格按照中央“打伞破网”要求,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发现涉黑涉恶和涉“保护伞”线索按程序移送。
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充分做好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
让人民群众看到扫黑除恶成果,扩大扫黑除恶影响力,要加大全省法院自媒体对扫黑除恶案件的持续报道,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沟通配合,加大对有重大影响典型案例的深入报道。要依托案件审理,组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打造个案宣传、深度宣传、全媒体宣传格局,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鼓舞群众士气,提振扫黑除恶信心,凝聚社会正能量。要延伸办案职能,围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跟踪督改,促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
加强实战磨炼,在专项斗争中考验锤炼队伍
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建设力度,加强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纪执法,鼓励担当作为,落实问责机制,使法院队伍成为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有战斗力的过硬队伍。
严肃负责,认真做好接受督导和整改工作
云南高院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清单,有的放矢逐项列出整改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完成整改,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立改见效,对账销号。以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审判作风等各方面问题的整治,努力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云南高院党组要求全省三级法院以中央督导组来云南督导为契机,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强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以更加有为的政治担当,更加有效的职能发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