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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公审”!云南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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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15 16:23:04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增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维护云南各地的社会和谐安定,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云南各级法院近期陆续开展宣传教育和公开审判等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推进。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官进社区

411日上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州政法委、嘎兰社区等部门,派出法官组成志愿服务队,深入到嘎兰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以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向现场居民及过往群众介绍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和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等内容,向辖区居民公布了涉黑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倡导群众发现线索及时上报,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会坚决支持和配合这次专项斗争,出清风正气,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迎接415日国家安全日的到来,活动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进行了大力宣传,法官志愿者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咨询,重温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红河州河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辖区内首例涉黑案件

411日、12日,红河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秦某、王某贤等十七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庭审过程中,河口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单位党员代表60余人到庭旁听,邀请红河电视台、河口电视台及相关媒体到庭报道,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的全程审理,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两天的庭审历时近十八个小时,中国庭审公开网点击观看直播数约二十四万多次。

据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某飞、王某贤、李某、李某发等共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此期间,相关人员多次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控制和使用高速公路上形成的非法开口,还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

鉴于该案有关证据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法院:持续发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11日上午,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董干镇派出所、董干镇司法所、麻栗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合力在董干镇董干街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活动当天,各部门全员与广大群众面对面接触,详细讲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共发放宣传资料、手册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多人次。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麻栗坡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依法快审快判快执行,确保打准打狠打实,打出声威和实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责任编辑: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