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增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维护云南各地的社会和谐安定,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云南各级法院近期陆续开展宣传教育和公开审判等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推进。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官进社区
4月11日上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州政法委、嘎兰社区等部门,派出法官组成志愿服务队,深入到嘎兰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以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向现场居民及过往群众介绍“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和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等内容,向辖区居民公布了涉黑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倡导群众发现线索及时上报,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会坚决支持和配合这次专项斗争,“扫”出清风正气,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迎接4月15日国家安全日的到来,活动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进行了大力宣传,法官志愿者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咨询,重温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红河州河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辖区内首例涉黑案件
4月11日、12日,红河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秦某、王某贤等十七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庭审过程中,河口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单位党员代表60余人到庭旁听,邀请红河电视台、河口电视台及相关媒体到庭报道,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的全程审理,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两天的庭审历时近十八个小时,“中国庭审公开网”点击观看直播数约二十四万多次。
据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某飞、王某贤、李某、李某发等共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此期间,相关人员多次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控制和使用高速公路上形成的非法开口,还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
鉴于该案有关证据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法院:持续发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月11日上午,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董干镇派出所、董干镇司法所、麻栗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合力在董干镇董干街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活动当天,各部门全员与广大群众面对面接触,详细讲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共发放宣传资料、手册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多人次。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麻栗坡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依法快审快判快执行,确保打准打狠打实,打出声威和实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