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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最高被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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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09 17:36:04 打印 字号: | |

44日上午9时,大理州祥云县、鹤庆县、大理市3地法院同时敲响法槌,分别对袁某、李某红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任某华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罗某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3起案件开展集中宣判。 

 

 

祥云县人民法院: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被告人袁某、李某红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祥云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10月以来,被告人袁某为壮大势力、牟取非法利益,在祥云县下庄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被告人袁某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李某红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组织。 

该组织结构严密,成员固定,分工明确,购买了大量的钢管、匕首、长刀等作案工具,为维护其非法利益,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多起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多人,7辆车辆毁损的犯罪后果。 

据此,祥云法院对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袁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等刑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李某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等刑罚。对其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判处3年至10年不等的刑罚。

 

 

鹤庆县人民法院:11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任某华等11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鹤庆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任某华等人非法放贷,为索取非法高利放贷债务,纠集多人采取强行进入债务人家中滋扰、任意扣押债务人财物、强迫以物抵债、拘禁殴打债务人、强迫支付讨债费用等使债务人产生恐惧的暴力手段,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据此,鹤庆法院对主犯任某华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6个月等刑罚,对其他被告人判处24个月至55个月不等的刑罚。

 

 

大理市人民法院:罗某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罗某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大理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罗某章伙同已经被判刑的者某波、谢某军等人打着光头帮旗号,在南涧县多次以收取保护费名义,采取威胁恐吓、打砸营业场所的方式强行向多名个体经营户索取保护费”2万多元。

此外,罗某章于20161011日,参与他人在大理市好运饭店内将被害人字某寿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大理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罗某章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