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全力投身到专项斗争中来,目前已经审理结束5起涉黑涉恶案件。
周玉波法官作为刑事法官团队一员亲自参与了涉黑涉恶的案件庭审工作,办理的是一起“套路贷” 涉恶案件。“套路贷”套路多、危害大,如何避免“入套”,法官手把手教你。
周玉波表示:所谓“套路贷”,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律上的罪名,而是一类、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套路贷”本质上是一系列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的行为。目前,“套路贷”主要存在3种类型:房贷类“套路贷”;车贷类“套路贷”;“现金贷类“套路贷”。
周玉波提示:
贷款应到正规金融机构,如遭遇“套路”及时报警
1、选择合法正规途径,借款时,选择正规的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尽量避免通过个人借款,同时,要求公司提供并核实相关营业执照等信息。
2、谨小慎微签合同,认真审核借款合同,要到贷款公司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并核实相关经办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自己先签合同,再由公司盖章;避免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借款合同,避免借款合同中相关重要条款空白。
3、做好个人财务规划,一定要量力而行,合理消费。借款前要预先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切勿过度消费,引发财务危机。
4、注重个人信用维护,很多人并不情愿选择此类高风险的贷款,个人信用“透支”严重,正规贷款无门,放手一搏的赌徒心理,最后落入“套路贷”的深渊也就不出意料了。
周玉波说,如果遇到“套路贷”行为人暴力催债,甚至威胁借款者人身安全时,应第一时间报案,寻求法律帮助。当遇到非法催债或威胁还款人时,还款人可进行报案,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