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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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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20 10:24:21 打印 字号: | |

“元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213日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备受关注的以李某文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抢劫罪一案在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元阳法院院长李永明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琨出庭支持公诉。该团伙1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该恶势力团伙涉嫌7起犯罪事实和2起违法事实。当天庭审历时8小时,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6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庭还专门为被告人聘请了2名医生,保证庭审中被告人的身体健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部分被告人亲属到庭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作为元阳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元阳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社会影响深远,舆论关注度高。法检“两长”一同出庭审理元阳首例涉恶案件,彰显了元阳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信心和决心。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王克宝 /图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