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下午,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靖、李某坤、陈某葵、樊某、罗某贵、杨某林、金某超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仁县的首例涉恶案件。
永仁县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永仁县各部门干部职工、被告人、被害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参加旁听。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庭审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被告人罗某靖、李某坤、陈某葵、樊某、罗某贵、杨某林、金某超等人经常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永仁县内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于刑法规定的“恶势力”犯罪,罗某靖等七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同时,法庭还对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至11月21日下午15:00,庭审顺利结束。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将择期宣判。
黑恶势力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深恶痛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以群众路线织就一张天罗地网,打一场人民战争,为永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该案的公开审理,敲响了永仁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审理的第一槌,有力震慑了犯罪,以实际行动向永仁县广大群众表明了永仁县委政府"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坚强决心。
庭审当天共有2.6万人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观看了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