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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为争场子在KTV大规模斗殴、打砸,建水这一影响恶劣案件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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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曌  发布时间:2019-02-03 09:24:36 打印 字号: | |

持续10小时的庭审,18名涉嫌聚众斗殴的被告人,11名辩护人,86名警务人员,140名旁听人员 

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最重大的一起涉恶案件,也是建水法院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庭审。

本案中的被告人多为10.31聚众斗殴案件中的首要分子,建水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218日的这次庭审高度重视,组织安排了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16个单位主要领导人,曲江镇、南庄镇、西庄镇等14个乡镇的居民、村民代表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928日晚,被告人朱某、许某等人在建水县临安镇红大水洲KTV唱歌时与杨某(另案处理)发生争执,后各自邀约人员在建水酒店门口发生械斗。20171031日,被告人朱某又与彭某(另案处理)就建水县临安镇鑫都汇KTV由谁来看场子的事情协商未果,各自召集多人在鑫都汇KTV门口及顶尖KTV进行大规模的斗殴、打砸。

公诉机关认为:以被告人朱某为首的李某、许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在KTV场所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是恶势力犯罪。此案中,被告人朱某等人组织、积极参加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聚众斗殴,造成8辆车受损,1人轻微伤,1人轻伤;被告人李某明知是聚众斗殴的作案工具而帮助转移隐藏;被告人潘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以上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各自相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方与辩护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有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并对案件具体情节的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等充分发表了意见。18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鉴于本案涉及的被告人较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这次持续10小时的庭审犹如一场战斗,建水法院对此案的公开审理,将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体现了建水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意志,凸显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必胜决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责任编辑: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