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闫某某来到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封写着“铁面无私卫国法,刚正不阿严执行”的感谢信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并连声道谢“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 。
【案情回放】
申请执行人闫某某与妻子杨某某经营盈江县某某机电经营店铺,被执行人彭某1、彭某2兄弟二人系电工,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二被执行人多次向申请执行人赊购机电材料,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向二被执行人催要货款无果,二被执行人于2015年10月写下欠条并约定还款期限,但期限届满后,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迫于无奈申请执行人闫某某向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盈江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18年1月8日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闫某某遂向盈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找寻二被执行人,但其家人均告知二被执行人不在家,无法联系到二人。经查询彭某1、彭某2名下财产后,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共有3辆车并依法进行程序查封。就二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2018年5月15日清晨,经线索得知二被执行人在家后,执行局干警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出击,将二被执行人依法传唤到法院,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司法拘留。二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后,深刻认识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联系家属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并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
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当事人的认可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最高肯定。
(作者单位:德宏州盈江法院)
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