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是当前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规范司法执法、提升办案效能的强力支撑。面对近年法院审判、执行案件数暴增首逾5000件大关、法官人均办理案件任务数逾200件的繁重任务和审判压力,在干警在职、在编人数多年来基本持平不变的情况下,为确保办案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结合工作实际,我院顺势而为,在全院的各项工作中“步步”紧逼,全力强推智慧法院建设成效:
其一是明确工作思路,规划工作安排。在我院今年早期制定的“围绕一个目标,明确一个职责,强化四个意识,促进四个转变,打造五个司法,最终实现五个提升”的“114455”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中,已经明确把推进信息化工作作为今年的目标任务,并将今年定为“信息化应用年”,继续大力推进和加快信息平台的基础功能、管理功能、公开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建设和运用,借助科技全方位提升和挖掘干警办案办公质量效率和潜能。
其二是加快和完善基础性硬件设施建设,为信息化运用提供平台保障。今年,我院在原有基础上,相继完善和建成了电子签章、办公语音识别、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与深度运用、“随讲随翻”电子质证系统、诉讼材料中转、送达云柜系统等智能化运用和庭审光盘录制归档等项目,全院共建成13个数字法庭和2个数字调解室。其中13年数字法庭均实现了庭审网络直播。这些建设成果,不仅大大提高了我院庭审的科技含量,提升了审判效率,还通过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直面全方位的审判公正度与透明度的监督以确保案件质量,也使参与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分享了科技信息运用带来的便捷和效率。
其三是将信息运用纳入干警和个人工作绩效考核。为确保、深化和推进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各项司法执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实现成果效益最大化,在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部署中,我院院长与各分管院领导、各分管副院长与各分管庭室部门负责人层层就信息化应用签军令状,并明确审监庭、审管办除加强全院信息化运用动态跟踪管理和对干警的运用能力进行培训外,还负责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监督、考核,适时通报全院信息化运用情况,同时,据此结果适时调整经费保障、直至进行岗位调整,倒逼干警熟练运用信息化设备系统。
“步步”走来,嵩明法院的信息化不论建设还是运用,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干警的信息化运用意识和主动性大幅增强,已在工作中形成熟练性常态运用,因而也极大在助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截止12月27日,2017年,我院新收各类案件5026件(含执行收案1908件),同比增1173件,绝对收案数为我院历史之最;现已结案4623件,同比增 件,审判结案率378;上诉290件(包含管辖权异议上诉47件),改判14件、维持52件。(这个现在查不清,有201件没有登记是什么情况)其中,公开庭审1986件,庭审直播722件,裁判文书上网率1094,数字法庭运用1986,当庭宣判217,审判员人均结案200件,个人办案数最高达220件,较之往年翻番,实现了质和量的跨越和飞跃;执行结案1548件,执行标的 1.7686亿元。
目前,我院各项信息化考核率虽已达到市中院目标任务,在收结案增长数以千为量计的暴增下,顶住压力保持了较好的审判质效,部分项目也在全市处于中等水平,但我院的各项工作尤其是信息化运用之路,仍任重道远,仍需通过不懈的努力继续执行和完善 “114455”思路,振奋精神,为我县实现促跨越奔小康和建宜居新辅城奋斗目标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供稿:嵩明法院)
编辑:谭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