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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中院执行局:多措施并举,攻坚“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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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维平  发布时间:2017-11-01 10:55:00 打印 字号: | |

  10月23日,临沧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杰两次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及信息化建设督查视频会。会上,孙院长针对目前执行案件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网拍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低、流程节点超期、超长期未结案件存量大、执行周期长等情况,对加大未结案件执行力度及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了相关要求。

  10月24日上午,执行局即召集全局执行干警议会,传达了孙院长的讲话精神,安排了年末重点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年末,本院所有执行干警取消“双休”,全力以赴,打好执行攻坚战。

 

  同日下午,以中院执行局的名义向各县、区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大全市两级法院未执结案件执行力度的通知》、《关于加强执行超长期未结案件的通知》,要求对执行期限超过六个月或者即将超过六个月的案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终本”的案件及涉及银行等金融系统的案件重点加大执行力度。“通知”要求两级法院执行局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专项巡查及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对未结案件注重时间节点,制定工作目标,年内克期完成;进一步加大惩罚性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穷尽财产查控措施,拓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求各县法院执行局从10月24日起,按“通知“要求向本院执行局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10月24日下午,查控小组两名执行干警即驱车赶往永德、镇康县,对新收执行案件的房地产、抵押物、机械设备等进行查封,到土地管理、城建等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裁定书,对相关被执行人进行约谈。

 

  10月25日至27日,李辉银局长带领处置组两名干警赶赴镇康县,对安然实业集团镇康商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镇康吉祥、如意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永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被执行人单位,调查、了解法院在执行处置财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同时对执行案件中遇到的一房多证、重复抵押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执行案件中的抵押物、担保物涉嫌犯罪问题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对镇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督查,在执行措施、规范执行及加大未执结案件执行力度等方面进一步作了要求

  10月29日周末,李辉银局长、杨彬副局长和一名执行干警到云县对一宗已进入评估的土地进行实地勘查,约谈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县支行负责人,并对云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执行督查,详询了应公开的执行流程节点、执行回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两起超长期未执行案件提出了督办意见,要求穷尽执行手段,力争年末结案。

 

  10月31日,李辉银局长又带两名处置组的执行员奔赴耿马自治县执行……

  攻坚执行难,我们在行动。

(供稿:临沧中院)

                                                                                                                                              (编辑:谭 华)

来源: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