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至30日,迪庆中院开展为期六天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此次考核,组成了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余中生同志为组长,审专委委员马志军为副组长,行装处苏学军、监察处和永平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先后对香格里拉法院、德钦法院、维西法院进行了考核。
在考核部署会上,马志军指出,全州法院要明确四个目的,充分认识到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要以责任制考核为契机,推动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会上,县(市)法院院长作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纪检组长代表各法院向考核组作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余中生充分肯定了各县(市)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全体干警共同的事情,需要干警树立自身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的意识,自觉履职履责,牢筑防腐线;党风廉政建设不是短期的事情,而是长期常态的事情,它是作风建设的抓手具有延续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余中生要求,全州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十九大精神,结合法院实际,把十九大精神融汇到法院工作中来;三县(市)法院要加快执法办案,实现均衡结案,提高案件质量;要推进执行工作,凝聚力量,采用“挂图作战”等方式争分夺秒完成解决执行难任务;要加强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电子签章、电子文档同步生成等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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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迪庆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