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多名被告人破坏打砸羊圈、工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件。该案开庭时,法庭依法通知了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就此案的司法鉴定结论接受法庭质询,这是新刑诉法实施之后,个旧法院首次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普某等5人因故意打砸他人羊圈、工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经司法鉴定,造成毁坏部分的修复价格为36713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该鉴定结论,由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了第二次司法鉴定,鉴定修复价格为166388.13元。被告人李某、普某等5名被告人对其毁坏财物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第二个鉴定结论修复价格166388.13元不合理,对该鉴定结论不予认可。
鉴于本案被毁坏财物数额系本案定罪、量刑的依据,合议庭与辩护人、公诉机关通过庭前会议讨论并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作证,切实做到证据出示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辩论意见发表在法庭,遂决定通知两次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时,亦同意被告方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对建造造价进行说明。
核实证人、鉴定人身份后,出庭的证人、两名鉴定人分别就检验、勘查的过程、概况及鉴定意见进行了说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随后分别就鉴定中涉及的鉴定依据、修复面积、修复预算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对鉴定人进行了询问,鉴定人一一进行了解答。在此基础之上,控辩双方就鉴定的程序问题、鉴定依据和证明内容充分发表质证辩论意见,双方均感到此前的困惑得到解决,鉴定人出庭实现了预期目的。
本案系由法院院长开庭审理、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依法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通过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确保案件质量能经检验,是推进庭审实质化、彰显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力路径,更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举措的具体表现,确保了刑事司法公开、公平和公正,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作者单位:个旧法院 )
编辑:谭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