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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城杯】点赞民族“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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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鑫叶  发布时间:2017-10-27 15:27:00 打印 字号: | |

庄严的国歌声中,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5入额法官举行了宣誓仪式,在这15名入额法官中,有一名少数民族法官。当时我不理解,办理案件时遇到听不懂汉语的当事人是可以找翻译的呀,而这名少数民族法官存在是否有必要呢?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少数民族“大法官”的重要性。

我所在的法院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通向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重要门户,少数民族聚集,当地人平时生活中大多用本民族语言沟通、交流。而我所在民事审判第三庭的这名少数民族法官,常常运用自身优势,用当地特有的少数民族语言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我第一次跟随这名少数民族法官办理的案件是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当事人双方均为孟连本地的少数民族,双方就离婚问题并无争议,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开庭前一天早晨,这名民族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办公室做工作。原、被告刚进办公室,民族法官就用傣语与之进行交流、拉家常,减少双方当事人敌对心里,等原、被告情绪都稳定后,再告知双方不论离婚与否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是不会改变,经多方劝导,该案庭前调解了事。

日常工作中,我们常遇到当事人是本地的少数民族,当在电话里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应诉材料时,被告的态度一般不是很友好,直接答复其不会领取应诉材料。由于当地的少数民族比较信任本民族的人,这时候轮到我们的这位少数民族“大法官”出场了。

在今年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均为当地少数民族,当告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应诉材料时,其答复“我不离婚,也不会到法院领取应诉材料。”承办法官正在为如何送达材料头疼时,突然下意识想到了单位里的这位民族“大法官”。

说明原委后,民族法官二话不说,放下手里的事情就与我们外出。来到当事人家里,民族法官运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与其进行沟通、耐心的做工作,降低当事人的心里防备,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所涉及的利害关系告知被告,最后成功将应诉材料送达当事人……

从立案、导诉到办理案件,直至整个诉讼程序结束,只要有需要,都会有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渐渐地,我理解了为什么入额法官中需要有这样一名少数民族法官,更发现了咱们这位民族“大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不可替代的优势。所以,我不得不撸起袖子为他用力的点一个赞!

(作者单位:云南省孟连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