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负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我就成为了一名法院“新闻记者”,如今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奋斗了十多年。十来年里,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写了大量的法院新闻稿件,积极宣传景洪市人民法院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司法改革新鲜事。回首往事,感受良多。
对于新闻写作,我原本是个“门外汉”。负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但为了搞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不辜负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期待,我刻苦学习有关新闻写作基础知识,把院领导的信任和支持始终作为一种工作动力,一种战胜工作中各种困难的力量源泉。利用参加省高院举办的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和州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新闻写作培训班的机会,向授课老师请教,向新闻写作经验丰富的“同行”学习,做到不耻下问,通过这种学习方式,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许多新闻写作知识,新闻写作技巧和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平时我自己还经常到书店购买有关新闻写作方面的书籍,进行认真学习研究,为开展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新闻记者被誉为“无冕之王”,肩负着嫉恶扬善的重担,我从小就羡慕这个职业,曾立志要当一名新闻记者,但事与愿违。而当好一名法院“新闻记者”关键是要有恒心、有毅力、有责任感、有热情、有爱好、有写作欲望,要做到眼勤、嘴勤、脚勤、手勤,要有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将会一事无成。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员要有新闻意识,采写的新闻稿件要真实,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样的新闻稿件才会有新闻价值,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这样的新闻稿件才能打动读者的心,吸引读者的眼球。
多年来,我一直奉行这个原则。在工作中,我经常深入各业务部门、法庭,跟随审判人员巡回办案,采访收集第一手新闻素材。回到办公室后,及时将素材认真筛选和整理,加班加点,挑灯夜下,伏案写作是家常便饭。有时我还会对如何写好写精一篇新闻稿件苦苦思考,并将撰写好的新闻稿件,及时向云南法院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景洪长安网等政法网络及《西双版纳报》等新闻媒体投稿。平时我也喜欢到各个办公室“串门”,走一走,问一问。
作为一名法院“新闻记者”,随身携带照相机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每当看到法官或书记员在热情地为当事人解答疑难问题时,我都会用照相机及时拍下来,并及时配上文字,作为新闻图片投给新闻媒体。至今我已经拍摄了大量的各种活动、庭审和工作图片,有的已经成为我心爱的摄影作品。在工作中,我始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新闻宣传稿件的严肃性和真实性,为其他干警作出了表率。
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负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新闻记者”,不但要学会撰写新闻稿件,还要学会、掌握与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打交道的本领,这样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才能取得新成果。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也是一门学问,不仅需要技巧,而且需要“火候”。我州新闻媒体众多,为此,我不怕出丑,不怕别人笑,经常主动地找到新闻媒体记者、编辑交谈,请教和学习他们新闻稿件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投来的新闻稿件是否存在不足和问题等。有重大的活动如重大案件的庭审、“法院公众开放日”、“阳光司法工程”庭审活动、司法改革会等,我都会主动邀请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并提供采访便利条件。、
如今景洪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面已经打开,形成了人人动笔,人人写信息稿件的良好常态。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加之在我的积极努力和带动下,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积极撰写信息稿件的积极性。干警撰写信息稿件被州内外新闻媒体、政法网络采用。
要想当好一名法院“新闻记者”,还必须经得住苦和乐的考验。自从走上这个岗位后,我就觉得当法院“新闻记者” 是个苦差事。首先当采访收集到新闻素材后,就要及时撰写新闻稿件,及时发稿,否则写出来的新闻稿件就会变成旧闻,自己也白忙乎一阵。其次还要对其他干警报送的信息稿件认真核对,反复修改,把好稿件质量关,做到“精雕细琢”,避免出现“次品”、“废品”,造成不良影响。无论是自己撰写新闻稿件,还是为其他干警修改信息稿件,都同样是要付出辛劳的,但我始终觉得苦中有乐,乐在其中。
当然,每当自己的新闻稿件和其他干警报送的信息稿件被媒体和网络采用后,就会感到十分高兴和欣慰,这也是我感到最快乐的时刻。
(作者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