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一场奇妙的旅行,你还没有把这一秒完全整明白,下一秒就已然发生。
未来会是怎样,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你能做的,就是把握好当下。2001年,法学院毕业,在那个刚刚取消毕业分配制度,实行考录制度的当口,我考入了香格里拉县公安局,成为了一名警官。治安管理、警务查缉、刑侦业务、片警,在五年多的警察职业生涯里,自己细细体味了各警种不同的酸甜苦辣,还有幸取得了迪庆州警察大比武男子综合成绩第四名的好成绩,进而有幸成为迪庆警察代表队的一员,参加了全省公安大比武。
回首那段岁月,每天忙碌而充实,紧张又刺激,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临时你会被通知参加一次清查行动,有时又会突然遇到一个抓捕行动。但是,更多的时候,在平凡的岗位上值班备勤,却是体会到了满满的孤寂,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思想上绝对的信马由缰。那时候,整天都很忙,但是从不耽误锻炼身体,早上三公里,晚上三公里,成了新入警的伙伴们的标配,矜持的女警们在这方面也不甘落后。因为大家都忙,以至于好像谈恋爱都要刻意寻找时间,所以在这个小圈子里,我与另一位女警成为了人生的伴侣。经过岁月流逝,回头望去,如果不是这份职业给予我们特殊的忙,给予我们一个特定的圈子,如果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以我的木纳,还说不定要找谁当媳妇呢!
缘分使然。2006年,我到了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工作需要,没有让我再从事警察工作,于是我脱去了那身警服。但是,于法官职业,我还是隔着一层纱,或许因为还能写点豆腐块的原因,我从中院政治部调到研究室工作。恰逢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如火如荼铺开之际,调研、宣传两个本来差异巨大却与文秘工作有所雷同的职业,理所当然的成了我这个有点文字专长者的工作范畴。从撰写公文到写讲话稿,从如何区别信息与宣传稿件,再到撰写第一份法院工作报告,在爬格子的岁月里,自己与文字成了最好的良师益友。有时候,为了一句话而斟酌,为了一个词而推敲的辛酸苦楚,如人饮水。以至于自己的性格从警察职业时的外向泼辣,慢慢的涵养成了内敛含蓄。
十年的岁月,凭添了两鬓些许白发,额角眉头不知何时爬满的皱纹,默然的告诉自己已不再青春年少。都说十年磨一剑,再度回首,特别是见到全省法院系统从事调研和宣传工作的同事,总感觉虽已倾心尽力,但这剑磨得不光不快,虽已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颜面无光还心生愧疚。
2016年,关注的、期盼的、言谈了多次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来了。面对这早就知道要来,却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来、怎么来的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室作为具体操刀手之一参与其中。从制定方案到汇报迪庆特殊问题,在院党组的领导和省高院的关心指导下,一年的时间里,结合四项基础性改革的要求,把迪庆法院的过去、现在、未来,一般、常态、特殊,通通揉进了方案报告。一方面乃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另一方面,亦是用实际行动告别自己在研究室最后的日子。
我很庆幸既往的岁月,自己没有耍滑头、走捷径,没有得过且过、敷衍塞责,不说能够把情况问题说的怎么好、怎么出彩,至少能够说清楚、讲明白,站好最后一班岗。员额法官遴选过后,我调配到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成了一名一线法官。十年后,法官与我相隔的那层薄纱,终于被撕开了。
面对全新的审判工作,面对生疏了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业务,我以自己更多的努力,来弥合岁月造就的差距。
50块钱,虽然不多,却关乎公平正义。在办理一个上诉案件时,因为计算错误,一审法院对于原告诉请支付的工程款少算了50块钱,二审依法予以了改判。看似一件小事,合议庭里的老法官对我说,法官维护的是公平正义,一分一厘,哪怕一毫,只要关乎公平,只要关系正义,我们都要维护,都要把公道还给当事人。
此事对我触动很深,社会上都说法官权力很大,甚至于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可是又有几人知晓,不论上万上亿的案子,亦或是日常小纷争,在法官眼里,都要以法律为尺度,锱铢必较、明查秋毫,万亿的取舍、分毫的予夺,并不是法官权力之巨大,而是彰显公平正义之需要,唯见法官责任之重大,哪有权利之任性。我常以此事告诫自己,作为一名法官,就要明法理、畏法度,以法律来辨是非,断曲直。正如江西浮梁古县衙楹联写道,“法合理与情,倘能三字兼收,广无冤狱;清须勤且慎,莫谓一钱不要,便是好官”。此处说来,与吾辈法官共勉。
记得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出现部分瑕疵,关系到合同的效力问题。就案论案,这样的案件在很多法官日常接触的所谓疑难复杂案件中,因为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下判轻而易举。在庭审解调阶段,双方当事人因为赔偿问题难以达成合意,请求法庭准予他们庭下自行调解,并承诺十天后不论能否达成调解协议都将回告法庭。
十天过去,双方当事人均没有音讯。为了更好的便于纠纷的解决,我主动联系了当事人,在释明他们提出的一些法律疑惑后,告知他们如果一周内不能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我们就将下达判决。在规定时限即将截止时,一方当事人的律师又打来了电话,表明其愿意与对方达成和解的意愿,以及对方在赔偿问题上狮子大开口,没有诚意的无奈,希望我们法院能再做对方的工作,促成案件彻底解决。
该查清的事实庭审都已经查清,该释明的法律均已释明,民事行为注重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院又能如何?可是转念一想,审判断案,是法官的分内之事,可是对当事人而言,一个诉讼就是一件心事,解决不好就会成为一个难解的心结。彻底解决纠纷是当事人所需,也是我们法官乐见其成的好事。一审到二审,有的还需进入执行环节,这是一个纠纷可能要经历的法律程序,走法律途径解决一个问题,仅就效率而言,绝对不是最佳选择;就质量而言,一份判决远不及双方自愿达成意思合意并完全履行好。
想到这里,我又联系了当事人,不讲法律,只讲一个道理,法院希望看到的是:“能从根本上把纷争解决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更多的取决于你们双方当事人,法院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又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愿意做更多的协调工作。当事人也被法院的诚心所感动,表示希望能再给他们十天时间,为了依然存在的一线希望,我欣然应允。
也许有人会说,这就是当事人在敷衍了事,在拖延时间。是啊,也许十天后,什么都没有进展,什么都没有改变。但是,至少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成败与否,心安理得,内心无悔!
朱子家训里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如果说作为法官的我能有一个许下就能实现梦想的机会,我希望看到一个无讼的世界,至少有一个少讼的现实。
常人都说有大案要案之分。其实,又有几人知晓,在法官的眼里,哪里有什么大案要案、疑难复杂之分,每位法官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以如履薄冰之心,行兢兢业业之实。
由于身处的位置不同,人生经历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加上利益的博弈,在情、理、法之间,每个人都可以对案件有不同的见解,可以进行不同观点的争论评判,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法官要做的,就是压制、抛开个人的情绪想法,以法官的身份,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评判,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维护法律所捍卫的公正,当然这样的公正,对个人而言难说满意,但是法官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个案件的审理,一小步、一小步的努力推动,来实现整个社会所期待的公平正义,来推动法治的发展与进步。
有人说,当下社会太嘈杂,法官如何坚守内心的平静?也有人说,法官天天接触的都是社会的阴暗面、是负能量的东西,怎能保持内心的正直强大?我想以我个人的思考来回答这个问题:“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善良的心才是最好的法律。守住内心那份初衷,即便再艰辛的路程也是快乐的。因此,我对自己说,作为一名法官就要努力做到内心无愧、不悖于法。
在错宗复杂里找寻头绪,在杂乱无章中探求真理,法官职业艰辛而不易。古人说:“为善至乐”,法官的快乐亦在于对纠纷的解决,对罪恶的鞭笞,对公正的维护,更在于内心对法治的忠贞不渝。苏格拉底说:“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每个人的梦想都需要靠现实中的努力得以实现,“中国梦”召唤我们大家携手共进,奋力前行。是追逐就会有取舍,是追逐就会有得失,为了梦想,我心依旧,甘愿逐梦前行。
(作者:云南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