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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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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9-01 16:08:0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稿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吕召 

2016722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年421日,省高院曾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我省解决执行难的基本思路。大家在全国及云南各主要媒体就云南法院如何解决执行难进行了宣传,取得很好的效果,谢谢大家。三个月过去了,云南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怎么样,即将开展什么工作,今天我们向媒体朋友们做如下通报。 

一、近期主要工作成效 

云南高院坚决落实最高法院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认真履行法院执行工作主体责任,决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一)紧急动员,签订责任状。524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会上,省高院院长与各中院院长签订责任状。两个月来,全省各中院均已召开动员大会,全省各级法院已全部进入解决执行难工作状态,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已在云岭大地展开。 

(二)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67日,省高院下发我省的工作方案,提出了解决我省执行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要求:201612月底前,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7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60%以上。20176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7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70%以上。20181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8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80%以上。 

(三)制定配套文件,加强执行规范化。20164月,省高院下发了《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规定》、《关于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的规定》、《关于办理提级、指定执行案件的规定》、《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网络查控室管理规定》等五个执行工作规定,规范全省执行工作。20166月出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意见》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的意见》。对失信惩戒工作,要求做到“应录尽录”;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认定标准和甄别手段,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严格的程序和实质标准终结本次执行。 

(四)认真执法办案。2016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执行收案4942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8.25%;已执行结案2801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5.72%;执行到位标的146.6479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65.85%;上半年执行结案率为56.67%,,较去年同期上升6% 

(五)认真清理执行积案。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法院共清理甄别出16308件历年未结案件,经过严格的审查,认定为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按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六)失信名单及时发布。在过去全省已录入40422人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管理系统中发布自然人12032例,录入发布法人或其他组织2304例,共对14336例失信被执行人录入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其中,被执行人受到惩戒自动到各级法院履行后屏蔽2042例,撤除400例。失信惩戒初见成效。如2016526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金某在申请开办公司时,身份信息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办公系统自动拦截,显示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金某被迫到法院履行义务 

(七)加强执行工作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正在越来越多地在执行工作中加以运用,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办理限制出入境2437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54份,拘留73人,罚款41人。对胆敢以身试法的被执行人,我们将坚决适用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打击,目前我省已有数名被执行人正在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八)淘宝网开店,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财产变现。省高院出台规定,要求全省法院树立互联网思维,依托网络公开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工作,大力推广网络司法拍卖。目前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的工作已在全省推开,有力祛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执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目前全省入驻淘宝网的法院86家,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发布拍品554件,完成网拍流程的327件,成功拍卖306件,成交金额1.3亿元,成交标的溢价率达425%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开展三个专项活动。 

今天我们给大家印发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公告一号),主要是敦促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决定开展三个专项活动。今后我们还将根据不同阶段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相关公告。 

一是开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专项活动。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有效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二是开展为期半年的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20167月至12月,集中执行涉金融执行案件,保护合法金融债权,有效化解金融机构不良信贷风险,全力解决金融机构不良贷剧增的问题,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专项活动。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我们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如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自动履行、不报告财产或不如实报告,一律录入失信名单予以发布,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履行完毕或符合法定条件的再进行屏蔽,解除惩戒。 

(二)对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督查。本月初,省高院执行局、监察室已按《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要求,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昆明、曲靖等部分中基层法院落实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近期还将对全省其他地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执行联动。近期我们已向省委、人大汇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争取领导和支持。今后我们还将加强与土地、房管、工商、税务等相关联动单位和协助义务部门的协调沟通,整合现有资源,深化联动方式,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好协助义务部门协助不力或执行联动效果不佳的问题,形成解决执行难的相关机制。 

  

各位记者朋友们,“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云南法院一定振奋精神,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不辱使命,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谢谢大家! 

 

附件1:云南高院执行公告1号 

 

(编辑:杨帆)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