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三级专用网络和高清视频系统,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同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推开队伍建设“五个一”活动之培训。培训由中院院长李雪松主持,行政庭庭长孟剑锋主讲。
2014年11月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并于 2015年5月1日 起开始实施。当天的培训中,孟剑锋从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十大亮点,如何应对、理解、适用以及推进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讲授,还结合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从七个方面对2015年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
培训会上,李雪松院长对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好行政诉讼法。要求每一个审委会委员、行政审判法官、立案法官都成为行政审判的行家里手,为实施行政诉讼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认真实施好行政诉讼法。要求增强本领,克服畏难情绪,加强调查研究,切实破解“三难”困境,依法受理符合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让“民告官”将更为顺畅,增强对民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为遏制和防范行政机关的违法、侵权行为设立防火墙,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以行政审判工作为抓手推进“五信”法院建设。深刻理解“法治”和“民权”的精要,真正自觉执行行政诉讼法,该立案的时候不含糊,该审判的时候不拖延,该裁判的时候不犹疑,该执行的时候不扭捏,最终实现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让人民群众信赖法院、让人民群众信守法律、让人民群众信仰法治的工作目标。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为切实做好全市法院人才工作,加快人才强院和文化兴院建设,确保全市法院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全员化、常态化、长远化,曲靖中院从2012年起每月开展“五个一工程”活动,全力营造讲学习、重调研的良好氛围。即每月“推荐一本好书”、组织“观看一部好电影”、 “撰写一篇反思笔记”、 “讲授一堂党风廉政课”和 “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当天的培训会上,中院院领导、专委、审委会委员、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行政庭全体人员、立案庭负责行政立案人员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了培训。基层法院领导、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行政庭全体人员、立案庭负责行政立案人员在各法院分会场参加培训。
(作者单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