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永远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宪法权威,勤奋工作,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法官们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瑞丽法院大法庭里。
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在德宏州瑞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川的监誓下,四名法警护卫国旗入场,由瑞丽法院刀继纲院长领誓,全院30名法官,左手持红色宪法文本,高举右手,面对国徽和鲜艳的五星红旗宣誓。大法庭内坐满了邀请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乡镇少数民族群众、在校学生,大家屏气凝神,共同见证这一庄严、神圣的时刻。
此次宣誓仪式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后,瑞丽法院首次举行的法官宣誓活动,目的在于使法官进一步牢记宗旨和使命,激发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的意识和责任感,强化职业道德,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宣誓仪式后,一位有着20余年职业生涯的法官显得有些激动,“刚刚手持宪法,面对国旗、国徽宣誓,我感受到了宪法精神和力量,也更加明白了法官的使命和责任。”“我也想成为一名法官”,观看完仪式后来自瑞丽民族中学的学生说,“这个仪式很庄严、很神圣,使我对法官这一职业肃然起敬”。广大法官也纷纷表示将牢记誓言,忠实执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努力捍卫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作者单位: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