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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幸福人生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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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映富  发布时间:2017-08-02 21:27:00 打印 字号: | |

为了生存和追求幸福生活,人们需要从事一个职业以获取劳动收入或是报酬来实现。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付出汗水,才有收获,要懂得珍惜和进取,才能把这个职业做好。我们能从农村走出来当干部,从小就开始奋斗,读完小学读中学,读完中学读大学,从个人角度来说,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事做,有收入,才有生活保障。我们现在从事法官这个职业,既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我们奋斗追求的结果,审判工作虽然辛苦,但很神圣,虽然冷峻,但受人尊重,虽然收入不算丰厚,但也可衣食无忧。我们既然从事了这个职业,就要珍惜这个职业,做好这份工作。  

一、有事做、做好事,就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   

法官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人民赋予了我们神圣的审判权,必须权为民所用,才不致于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我们要带着感情,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努力做到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 “第一追求”,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 “第一目标”。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通过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位置上,设身处地多为当事人着想,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决不能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纠正和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从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决不能漠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搞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更不能违背诉讼程序和法律法规枉法裁判。要立足“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满意”的审判工作准则,真正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有事做、做好事,就要加强学习,提高司法能力 

    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法官的素质越高,其执行和实施法律的水平就会越高,司法公正越能得到保障。反之,法官的素质越低,其执行和实施法律的水平就越低,司法公正就不能得到保障。审判工作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司法职业要求法官除了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外,还必须具备深厚坚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业务技能,才能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有条不紊地正确适用法律,最终作出合法、公正的裁判。因此,作为法院干警,应加强自学和积极参与在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和分析、判断、处理复杂案件的司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化解矛盾、办好案件、促进和谐的相关工作,更好体现自身的价值。 

  三、有事做、做好事,就要筑牢防线,清正廉洁   

保持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法官干警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也是法官干警有事做、做好事的重要保证。有岗位不珍惜,有纪律规定不遵守,违纪违法就会失去一切。因此,法官在岗位上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切实做到以下五点:       

一要自重。即注意自己的言行。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因此,法官要时刻注重自身修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法官要不断清除自身思想上的私心杂念,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公众的表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永保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靠人格的力量和道德的典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敬。 

二要自省。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要按照各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检查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和人民利益的要求。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在忠实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否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 

三要自警。即严格约束自己。就是要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善于从那些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见了好处不伸手,见了美色不动心,见了利益不忘义,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   

四要自制。即克制自己。法官在审判和执行实践中,不仅会遇到外部的诱惑和干扰,而且还会碰到内心的障碍。要排除自己的内心障碍,就要求法官有自制的力量,做到谨言慎行。在思考处理问题时,应尽可能地排除感情的因素,做到中立、平等、透明、独立、文明。   

五要自励。就是时刻勉励自己。要不断增强为法治建设作奉献的信心,积极主动向优秀法官和先进模范学习,努力克服学习工作上的困难,用静心钻研业务,用精心耕耘乐土,相信纠纷总能化解,案件总能办结。要有爱,用爱心对待群众,用爱心对待工作,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要知足常乐,用平常心面对生活,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淡泊名利,甘于寂寞,平平安安工作,快快乐乐生活。   

所以,对法官而言,坚持做到以上五点,有事做,做对人民有利的好事才是幸福的人生。 

(作者单位: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