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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3个单位、9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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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8 10:49:59 打印 字号: | |

日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

授予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授予96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

“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其中

云南法院

有3个单位、9名个人

获表彰↓↓





表彰决定指出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表彰决定号召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以受到表彰的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为榜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依法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云南发布
责任编辑:鲁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