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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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31 16:18:28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30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指导中、基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统一全省的执法标准和尺度;协助党委和人大管理下级法院干部;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成立于2005年,主要职能是:开展全省法院各类业务培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开展涉外法官培训、民汉双语法官培训;为全省法院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基层预算单位。其中: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98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依法对下级铁路运输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依法监督、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工作;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及监察工作。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1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且需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接受人大监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接受人大监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刑五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一庭、审监二庭、审监三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处、国家赔偿办公室、环境资源审判庭、知识产权庭等19个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督察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新闻办、后勤服务中心、外事处、法警总队、技术处、老干办等9个司法政务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等2个党务部门。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

3.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4.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5.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障,加快推进全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坐标和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

二是依法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毒品犯罪和跨境犯罪,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准确把握国务院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产业强省战略,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

三是切实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具有云南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力度,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准确适用民法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精准务实普法专项行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四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守正创新和问题导向,把破难题、补短板作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发展的突破口。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健全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协同推进诉源治理、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快审、常态化在线诉讼、实际执行到位率提升等重点工作。继续开展质效提升活动,建立更加科学精准的业绩考评体系。坚持科技赋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升级,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干警党性锻炼、实践磨炼、专业训练,增强使命意识、担当勇气和斗争本领,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严惩司法腐败,深化标本兼治,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持之以恒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汇聚干警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昂扬奋进的精神力量,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9人,其中:行政编制65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60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0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283人。

车辆编制76辆,实有车辆7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6,793,079.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5,208,579.6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564,500.00元。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77,082,379.61元,增长117.8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统发工资按照基础信息测算数的1.05倍安排预算,新增安排优秀公务员奖励经费,新增代编全省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法院系统乡镇补贴;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动经费提高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增加,新增代编全省服装经费、国家赔偿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5,208,579.61元,其中:本年收入1,052,808,172.46元,上年结转收入12,400,407.1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2,808,172.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76,158,579.61元,增长117.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统发工资按照基础信息测算数的1.05倍安排预算,新增安排优秀公务员奖励经费,新增代编全省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法院系统乡镇补贴;二是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动经费提高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三是新增代编全省服装经费、国家赔偿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6,793,079.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5,208,579.61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88,760.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7,553,160.95元,增长225.3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23年统发工资按照基础信息测算数的1.05倍安排预算,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单独安排了优秀公务员奖励经费,新增代编全省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法院系统乡镇补贴。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小幅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稍有增加,部门机动经费提高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34,519,818.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593,718.66元,增长104.07%,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代编全省服装经费、国家赔偿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支出1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法院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476,257,290.38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51,828,147.3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法院系统政法转移支付省级配套专项支出、提质增效专项支出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两庭”建设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建设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事业运行1,246,531.71元,主要用于法官进修学院事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31,893,681.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00.00元,差旅费15,000.00元,劳务费104,000.00元,被装购置费6,825,340.00元,大型修缮130,000,0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筑91,473,813.00元,会议费700,000.00元,维修(护)费8,570,000.00元,委托业务费8,204,700.00元,物业管理费3,830,828.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9,587,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212,500.00元,租赁费11,347,300.00元,咨询费3,200.00元;二是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9,582,246.93元,其中:办公费222,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46,155.00元,被装购置费37,714.30元,差旅费850,000.00元,大型修缮900,000.00元,电费53,583.43元,劳务费860,794.20元,培训费40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00.00元,水费30,000.00元,维修(护)费1,182,000.00元,委托业务费1,80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00,000.00元,印刷费120,000.00元,邮电费170,00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60,000.00元,租赁费210,000.00元;三是昆明铁路运输法院3,940,150.43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0,000.00元,被装购置费25,619.44元,差旅费387,6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120,000.00元,培训费179,5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4,439.99元,维修(护)费494,576.00元,委托业务费1,580,925.00元,物业管理费467,100.00元,印刷费423,650.00元,邮电费16,680.00元,专用设备购置50,000.00元;四是开远铁路运输法院795,300.00元,其中:印刷费50,9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0元,培训费119,000.00元,劳务费220,400.00元,物业管理费27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元。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司法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8,18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40.00元,主要用于法官进修学院退休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41,152.43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法官进修学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69,213.32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23,624.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死亡抚恤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08,371.1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8,392.23元,主要用于法官进修学院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87,239.52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法官进修学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8,745.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法官进修学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其他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077,774.2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法官进修学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792,789.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89,576.00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3,209,576.00元,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380,000.00元,昆明铁路运输法院0.00元,开远铁路运输法院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723,213.82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6,467,512.82元,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3,540,000.00元,昆明铁路运输法院1,715,701.00元,开远铁路运输法院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0,000.00元(昆明铁路运输法院48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03,948.57元,较上年增加100,548.57元,增长1.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212,5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1,100.00元,较上年减少3,200.00元,下降0.3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9次,共计接待630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预计我部门公务接待总量较往年仍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50,348.57元,较上年增加103,748.57元,增长2.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0,000.00元,增长44.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0,348.57元,较上年减少6,251.43元,下降0.19%。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3辆,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辆。

增减变化原因: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昆明铁路运输法院部分车辆老化较为严重已达报废年限,报废更新执法执勤用车3辆,相应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5年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评价要求,选取“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作为部门评价重点项目,该项目支出金额较大,且能完整体现院机关中心工作。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的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项目支出旨在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站式建设:即“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指为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类型多样的解纷服务机制,并在法院提供集立案、保全、鉴定、送达、12368热线等多项服务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

2.结案率:指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的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和旧存案件数量之和的比率。

3.电子卷宗:指在案件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装订成卷的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电子卷宗制作的规范及时,直接影响办案效率。

4.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5.执行案件结案率:即已执行结案数与全部申请执行案件数的比率,其中既包括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也包括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中止执行的案件和因被执行人死亡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案件。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947,853.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3,353.17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及部门机动经费标准提高,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417,240,513.13元,其中,流动资产510,636,532.73元,固定资产742,572,822.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768,280.46元,无形资产96,699,924.4元,其他资产33,562,953.4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6,420,686.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087,122.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52.87平方米,账面原值2,536,805.74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985.12元;报废报损资产68项,账面原值511,454.9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805,387.50元,其中出租资产20,094.8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05,387.5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附表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afeac2ce65d22538&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