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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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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华 赵赢  发布时间:2021-09-28 18:06:40 打印 字号: | |

9月27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等内容进行研究学习贯彻。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主持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2021年)》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向凯,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平,环资庭副庭长李年乐等同志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牢环境司法正确政治方向;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刻认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昆明环资法庭的成立为契机,带头落实好《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创新。

 

会议指出,9月25日,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成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意义重大,有效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化建设。全省法院要以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为契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总结运用好“绿孔雀”案、“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共建“环境公益诉讼林”、“公益修复基金账户”等创新办法、改革措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 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明确了云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职能职责、相关措施和专业机制,为全省法院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职责提供了指引,要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高院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文:新闻办 谭华

图:新闻办 赵赢


 
责任编辑:谭华